臺北市立大學體育學院徵求院長候選人公告
臺北市立大學體育學院徵求院長候選人公告
113年4月19日
壹、臺北市立大學體育學院(以下簡稱本院)依據「大學法」、「臺北市立大學組織規程」、「臺北市立大學體育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設置辦法」公開徵求及受理推薦本院院長候選人。
貳、本院院長候選人資格,除應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外,須具備之條件如下:
一、教育部審查合格之教授。
二、具有學術成就與聲望。
三、具有教育理念及行政能力。
參、院長候選人徵求方式
一、院長參選人登記方式:
(一)自行登記。
(二)本院專任教師三人以上連署推薦。
二、登記或連署推薦時須檢附參選人資料表(含學術著作、獲得之學術獎勵、學經歷等相關資料)、自行登記表或連署推薦表、最高學歷證書影本、教授證書影本,相關表件請由本院網頁「院長遴選」專區下載。
肆、院長遴選程序
遴選委員會依院長參選人之相關資料進行審查,並得邀請參選人在遴選委員會中說明辦理院務理念,候選人不得自行辦理院務理念說明會。符合參選資格之參選人,須經本院專任教師(含專業技術人員)行使同意權投票,出席投票人數過半數之同意者,成為院長候選人。經遴選委員會選出二至三位院長候選人,提請校長聘請兼任之。
伍、截止收件日期
公告日起至113年5月3日17時前,逕送(以收件章戳為憑)或以掛號方式郵寄(以郵戳為憑)臺北市立大學體育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,地址:「111036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」,收件人:「臺北市立大學體育學院」,信封封面請註明「院長遴選資料」。
陸、聯絡人
黃助教
Email: k31005@utaipei.edu.tw,聯絡電話:(02)2871-8288轉8602